Tel 0809-060-885(免付費;周一~周五9:00~22:00;假日14:00-22:00)回首頁|網站導覽
即時訊息
* 婚前欠卡債 不影響配偶房貸徵信
字級大小: | (預設) |

 讀者徐小姐問:

  我目前單身但有卡債,若登記結婚會拖累到我先生、小孩嗎?婚後我們打算買房子,我的卡債對房貸徵信、金額、對保有何影響?若積欠會造成房子被銀行法拍嗎?且婚後我的健保是在先生公司,先生會不會因此被強制扣薪?有人建議登記結婚時寫夫妻財產分開,但這樣我會不會無法成為先生保險受益的繼承人呢?

律師陳鴻琪答:

  原則上婚前債務由個人承擔,不會因結婚配偶須一起還款,除非債務人死後小孩繼承債務,不然也不會影響到小孩。但若日後雙方離婚,或婚姻中主動或被動遭債權銀行聲請改定為夫妻分別財產制,還是說另一方請求分配剩餘財產,債權銀行才能代位以債務人身分向配偶請求。

建議採分別財產制

  房貸的聯合徵信是針對申請人及保證人,且需要申請人、保證人簽署文件表示同意,保證人不一定要是配偶。若太太非申請人或保證人,並不會對太太做徵信調查,也不會影響貸款金額。

  婚後房屋若登記在先生名下,除非發生第一段的情形,否則債權銀行不能法拍房屋,也不能扣先生薪水。但若房屋是登記在太太名下,或太太有實際在先生公司任職並領薪,銀行就可依債權強制執行。

  建議讀者結婚時登記為夫妻分別財產制,比較不會讓債權銀行找上先生。另外,分別財產制也不會造成讀者無法成為保險受益的繼承人,敬請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