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訊息 |
|
|||
字級大小:大 | 中(預設) | 小 | |||
讀者望望問:外 婆有兩個兒子、一個女兒,外婆中風臥床十幾年,中風時保險給付全都被我的大舅拿走了,最後他卻說沒錢照顧外婆,就把外婆丟給媽媽和二舅,從此人間蒸發。外 婆最後住進安養院,由媽媽和二舅付安養費,但二舅最近被裁員,媽媽在國外,兩人無力負擔安養費,請問兩人可向大舅要錢或採取法律手段嗎? 律師蔡明和答:讀者要先查清楚外婆臥病在床時,有無因精神障礙、心智缺陷而受監護宣告,並確認大舅是否為外婆監護人。如果大舅是讀者外婆的監護人,卻未善盡扶養責任,又拿走受監護者的保險金,可能有《民法》不當得利問題。 取走給付涉侵占外婆如沒有受監護宣告,讀者的媽媽及二舅可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成為外婆的監護人,由於大舅取走保險給付,可能涉嫌侵占外婆錢財,讀者的媽媽或二舅若是監護人,就可向法院控告讀者的大舅涉嫌《刑法》的侵占及遺棄罪嫌。 讀者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歡迎來信
|
|||
上一則 下一則 | ▲TOP|回上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