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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名讀者問: 律師李明臻答: 毋須罰3倍薪未做滿7天罰薪約定,須僱主有以該約定保障其預期利益的必要性及合理性,例如出資培訓勞工,使其成為企業生產活動不可替代的關鍵人物,才能約定適當服務年限;若片面訂立扣薪規定,將因違反《勞基法》15條勞工離職自由、《民法》強制禁止、片面加重他方當事人責任等規定而無效。 讀者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歡迎來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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