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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名讀者問: 律師張凱萍答: 也能聲請支付命令另外,因讀者匯錢的原因是要委託友人操作期貨,期間友人過世,所以這筆款項會變成她的生前債務,依《民法》1138條及1148條規定,丈夫及兒子均為繼承人,應於繼承所得遺產範圍為限,負清償責任。 讀者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歡迎來信提供各項法律諮詢、債務整合、債務協商、二次協商、債務更生、 前置協商、卡債整合、強制扣薪、卡債協商、銀行協商、更生清算、 整合負債、卡債更生、協商等 ... 免費諮詢0809-06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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