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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劉小姐問: 律師鍾芝宣答:建議讀者可先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支付命令是一種督促程序,以請求給付金錢為標的,但可不開庭辯論,建議讀者先確認對方在台灣是否有住居所,確認對方在台住居所後,即可向法院聲請發出支付命令。 效力等同確定判決依據《民事訴訟法》第521條規定,對方在接到法院支付命令後20日內,若沒有提出異議的話,該支付命令的法律效力,就會和確定判決有相同效力,等同對方收到確定的敗訴判決,此後讀者可請求法院,強制執行對方名下的財產,用來抵償車子的維修費與折舊費。 讀者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歡迎來信提供各項法律諮詢、債務整合、債務協商、二次協商、債務更生、 前置協商、卡債整合、強制扣薪、卡債協商、銀行協商、更生清算、 整合負債、卡債更生、協商等 ... 免費諮詢0809-06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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