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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Maroo問: 律師張凱萍答: 須告知現居地址會議決議方式除社區另有規定之外,原則上是一住戶有一區分所有權,要區分所有權人2/3以上出席,以及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2/3以上,並以出席者3/4以上及區分所有權比例佔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3/4以上同意,決議才會成立。 讀者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歡迎來信提供各項法律諮詢、債務整合、債務協商、二次協商、債務更生、 前置協商、卡債整合、強制扣薪、卡債協商、銀行協商、更生清算、 整合負債、卡債更生、協商等 ... 免費諮詢0809-06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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