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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萍萍問: 律師溫令行答:依據《民法》第1052條規定,讀者可以先生外遇為由訴請離婚,若無意離婚,也可依《民法》侵權行為規定,請求先生賠償精神慰撫金。 找公證人較保險財產的部分,如果雙方婚後並沒有特別約定,則適用法定財產制。如果雙方離婚或想變更成分別財產制,依《民法》第1030條之1,現存的婚後財產(結婚後增加的財產)應均分。如果讀者只是希望讓自己生活上有保障,也可以直接請先生將財產贈與給讀者。 讀者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歡迎來信提供各項法律諮詢、債務整合、債務協商、二次協商、債務更生、 前置協商、卡債整合、強制扣薪、卡債協商、銀行協商、更生清算、 整合負債、卡債更生、協商等 ... 免費諮詢0809-06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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