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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wing問: 律師張信陽答:依我國《保險法》相關規定,人壽保險要保人得指定受益人1人或數人,受益人於被保險人死亡時得領取保險金額之全部或部分,且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遺產;您稱父親留下1張保單之受益人已變更成您,雖然大哥一直要求把保險金拿出來分給他,但此舉於法無據。 兄弟同具奉養義務關於父親扶養費部分,《民法》第1114條、第1115條規定,直系血親親屬間互負扶養義務,而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樣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 讀者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歡迎來信提供各項法律諮詢、債務整合、債務協商、二次協商、債務更生、 前置協商、卡債整合、強制扣薪、卡債協商、銀行協商、更生清算、 整合負債、卡債更生、協商等 ... 免費諮詢0809-06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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