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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名讀者問: 孫治平律師答:由於《消費者保護法》所規範者,係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之消費糾紛,而所謂企業經營者是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者,所以,若網路賣家僅是單純偶而經營商品買賣的人,並非以此為業,就無《消保法》適用。 影響使用才能解約然而,若有發生商品瑕疵問題,仍可依照《民法》相關規定,依瑕疵程度主張解約、減少價金、損害賠償或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 讀者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歡迎來信協會有專業團隊協助您…關於銀行卡債協商、前置協商、二次協商、 協商毀諾、負債整合、整合負債、整合債務、債務清償、債務清理、 債務更生、清算程序、強制扣薪…全台免費諮詢專線0809-060885 面對債務不是難事!由專業團隊協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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