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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名讀者問: 孫治平律師答:依據我國《民法》相關規定,遺產的繼承,是採當然繼承原則,也就是說繼承人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當然承受被繼承人之財產上的一切權利義務,並不需要繼承人特別主張。 半年內申報遺產稅然而,若讀者母親名下有財產,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在母親死亡時起計算6個月內,必須向戶籍所在地的主管稽徵機關,辦理遺產稅申報,否則,會被依納稅額加處1至2倍的罰緩。 讀者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歡迎來信協會有專業團隊協助您…關於銀行卡債協商、前置協商、二次協商、 協商毀諾、負債整合、整合負債、整合債務、債務清償、債務清理、 債務更生、清算程序、強制扣薪…全台免費諮詢專線0809-060885 面對債務不是難事!由專業團隊協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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