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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張先生問: 律師張欽昌答: 只能追回5年租金至於管理委員會佔有、又將土地出租,屬間接佔有人,讀者可以依《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或184條「侵權行為」,要求管委員會和現佔有人返還相當於租金收入的損害賠償,不過其損害賠償的計算金額,恐與收取租金的實際金額計算方式會有所不同。 讀者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歡迎來信協會有專業團隊協助您…關於銀行卡債協商、前置協商、二次協商、 協商毀諾、負債整合、整合負債、整合債務、債務清償、車貸債務、 債務更生、擔保債務、強制扣薪…全台免費諮詢專線0809-060885 面對債務不是難事!由專業團隊協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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