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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德廉╱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補教女老師幼時因林肯大郡住處倒塌,誤以為建商已負責償還房貸,她與母親省吃儉用,去年好不容易存錢買了公寓,未料日前卻遭法院查封,才知當年向銀行借貸購屋的三百萬元,已變成八百萬元。律師提醒,民眾向銀行貸款購屋,即使遇到天災導致房屋毀損,購屋民眾還是要負起還款責任。
目前在補習班任職英文教師的王晨竹(二十七歲)表示,二十年前父母借貸三百萬元向生根建設購買林肯大郡公寓,但在一九九七年溫妮颱風來襲造成林肯大郡部分大樓倒塌,才買一年的新家受到波及,後來被政府判為全倒戶,當時父母和三姊妹搬到未倒塌的大樓暫住,住不到一年就被迫搬走,全家只好四處租屋,直到十多年前父親去世後狀況都未改善,家中經濟由母親獨自承擔,母親身兼三份工作,才能讓一家人溫飽。 半工半讀掙錢養家為改善這樣的困境,王女從國中起半工半讀賺錢貼補家用,去年好不容易用存下來的錢,在汐止忠孝東路買了一間小公寓供家人居住,沒想到上月初,法院書記官卻將房子貼上封條準備拍賣,告知他們盡快搬離,隨後更收到法院判決指名她敗訴,銀行要求她必須歸還當初貸款的本金加利息共八百多萬元。 生根建設清算破產《蘋果》根據商業司公布的公司名冊找到生根建設,接電話的一名女子表示曾任職該公司,表示公司已無任何資產,正向法院聲請清算中,無法再做任何賠償。 「借貸購屋要盯緊」律師廖芳萱建議,民眾向銀行借貸購屋,即使遇到天災導致房屋毀損,購屋民眾還是要負起還款責任,遇到類似房屋毀損狀況,即使建商承諾擔起與銀行協商貸款的工作,但還款責任還是落在債務人身上,購屋民眾應主動盯緊建商的協商時程與成效,才不會落入陷阱。 正妹買屋遭查封事件簿19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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