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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三月 收到 #強制扣薪 1/3的執行命令 26,000 ÷ 3 = 每月扣薪8,666元 債權人向法院申請 以新法執行 僅留最低基本生活費的1.2倍給黃小姐 26,000 - ( 12,941X1.2 ) = 每月扣薪 10,470元 新法實施又被多扣近2,000元 決定要面對債務 積極處理 但 因協商需要 2-3 個月的時間 協會先協助黃小姐回函 整整幫黃小姐每月省下 7,765元 讓黃小姐在協商期間減少扣薪 減輕生活壓力 免付費預約諮詢專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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