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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王先生問: 律師羅國斌答: 僅夫能提出告訴消費借貸契約係「要物契約」,至於「金錢借貸」情形部分,則須有「金錢之交付」,契約始能成立。又《刑法》所規定的「詐欺罪」,須行為人主觀上具有不法所有之意圖,客觀上有施用詐術之行為,使他人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始能成立。 讀者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歡迎來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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