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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小米QQ問: 律師楊上德答:借名契約性質上是屬於「不要式契約」,本來就不以訂立書面為必要,只要出名者與借名者雙方都願意,借名契約就成立。所以,讀者阿姨雖然與親戚沒有任何書面承諾書或是契約書,仍並不影響阿姨是房屋的真正所有權人。 先寄發存證信函如果親戚提告,阿姨可提出房屋買賣的出資證明、設定抵押資料、房屋稅繳款證書、水電費、維修單據等資料,向法官或檢察官證明,雙方確實有借名登記的法律關係存在。 讀者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歡迎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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