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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卡利息15%明上路 卡債族盼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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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法》通過銀行現金卡利率、信用卡循環利息不得超過年利率15%,明天正式實施,不過,因為不溯及既往,百萬卡債族卻無法受惠。卡債受害人自救會上午冒雨到行政院陳情,痛批政府站在銀行的立場,放任銀行,卻沒有給已欠債的卡債族留一條重生之路,要求將違約金、手續費等列為利息,且新法應溯及既往。

20多名卡債自救會人士高舉「假改革、騙選票」、「低利時代,暴利卡債」、「卡債3年翻倍、沒變沒變被騙」等標語,並演出行動劇表,把各種違約金、手續費等磚塊壓在卡債族身上,最後承受不了,被壓倒在地,難以翻身,向政府表達抗議。

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主委林永頌強調,這是凸顯修法的不完備,對困窘的卡債族,沒有實質效益;即使對未來欠銀行卡債者來說,雖訂有利息上限15%,但如果遭遇經濟困難,沒有一次還清,動到違約金、手續費等,3年之後欠債可能翻倍,永遠也還不清債務。

林永頌也批評,只限訂利息上限15%,但其他違約金、手續費等並無上限,相對於現在銀行定存只有2%的低利率時代,根本是假改革;日本30多年前,法律規定的利息上限是109%,但目前利息上限15%,並包含違約金、手續費等各種名目,也包含在15%以內,這樣才能真正幫助欠債的弱勢者解決問題。

積欠卡債的李老師說,因哥哥要做生意,她從2002年到2005年,向銀行借3百萬元,但哥哥生意失敗後,由她扛全部債務,2006年一次性協商時,因為加上違約金、循環利息、手續費等,債務變成5百多萬元,她欠的本金只有3百萬,薪水一直被扣薪,卻約仍未還到本金,「債務越還越多,不合理」。(徐珮君/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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