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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歲作保 粉領驚扛千萬父債 扣薪1/3 控台銀太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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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合報導】實在離譜!台中許姓女子向《蘋果》投訴,指十八年前她僅十歲時,父親用登記在她和兄姊名下的住處,向台灣銀行借貸七百五十萬元,並威脅她們三子女當貸款連帶保證人,後父親無力清償,房子法拍後仍欠債;她上月接到法院執行命令,將按月扣她三分之一薪水去還近一千二百萬元債務。許女說:「我當時才十歲,根本不知簽什麼文件,現銀行向我追債,我就算做到死也還不了,他們(銀行)實在太殘忍!」律師指出,銀行不能將未成年人列為連帶借款人,該份借款合約應無效。

 

被逼作保 
許女和兄姊18年前先後被父親帶到台銀主管家對保,許女指控當時父親逼她在放款借據上簽名;借據上當時10歲的許女字跡稚嫩(上圖,箭頭處)。翻攝畫面

一位不願具名的銀行副理批評,台銀是公營行庫龍頭,「明知小孩沒有清償能力,還列為連帶借款人,這種為了保障債權的作為真是吃人夠夠!」 

許女小學時懵懵懂懂,卻被父親當成借款保人。翻攝畫面

從未欠債以為詐騙

在電信門市任職的許女(二十八歲)表示,父母在她五歲時離婚。十歲時,父親將登記在她與兄、姊名下的台中東山路一棟五層樓透天厝及土地抵押,向台灣銀行台中工業區分行貸款。許女回憶:「父親帶我到一處民宅簽名蓋章,還恐嚇不簽的話就打我!」當年十六歲的哥哥及二十一歲的姊姊也分別被父親帶去簽名蓋章。後來才知道該民宅是銀行主管住處,她和兄姊是去對保。
許女表示,因擔心被打,她和兄姊只好依指示在密密麻麻的文件上簽名、蓋章,當時根本不知那是什麼文件,沒想到過了十八年,上月十六日她突然收到台北地院要扣押她薪水的執行命令,因從未與人發生債務問題,她一度以為是詐騙集團,聯繫法院後才知十八年前簽的文件竟是台灣銀行放款借據。 

兄姊失業也無財產

她去調閱原始銀行放款借據,才知當初父親借貸七百五十萬元。許女說,借款兩年後,因九二一大地震,產業蕭條,父親經營的補習班招生不足,入不敷出,印象中常有人上門討債,後來房子被扣押,父親帶家人搬離租屋,後來父親四處躲債,雖仍保持聯繫,但行蹤不定,由母親照顧她們三姊弟。 
許女說,她和兄姊先前都沒接過銀行催債電話,可能因他們搬離原來戶籍地,且兄姊目前都沒有工作,名下也沒財產,因此銀行就找上唯一有穩定工作的她追債。許女表示,她十八歲起就在企業打工,大學畢業後陸續在上市、上櫃公司工作,上月接到台北地院的執行命令,「這個月十八號領薪水,就被扣了三分之一。」 
許女無奈表示,當時年僅十歲,根本不知簽的是什麼東西,後來父親還不出貸款,房子被法拍,竟只沖銷一百多萬元本金,現台銀透過法院要求償還本金五百五十九萬元及近二十年的利息六百多萬,總共近一千二百萬元,「這麼龐大的天文數字,就算做到死也無法清償!」 

還須負擔病父醫費 
三年前父親罹病,身體每下愈況,她和兄姊將父親送安養院,但父親因高燒傷及腦部,昏迷指數剩下三,幾乎成植物人,現轉到呼吸照護中心安置。 
許女說,她現底薪加獎金最多僅三萬元,被扣薪三分之一,剩二萬元還要負擔父親照護醫療費用,所剩無幾,她還不到三十歲,以後名下都不能有財產,也不能買房、買車,她才新婚,也不敢想生小孩的事,「難道我的人生就要在莫須有的負債中度過嗎?」 
許女說,台銀昨跟她聯繫,約後天協商,口頭承諾讓她填寫異議書,暫不扣薪水。《蘋果》昨致電台灣銀行台中工業區分行,一名不願具名行員表示,這是十八年前的事,須調閱資料查詢。

「該合約恐有瑕疵」

一名銀行經理表示,雖《民法》一九九五年修訂禁止未成年擔任借款保證人,但借款人提供抵押設定的房產若登記在小孩名下,銀行都會要求小孩作為保證人,資金用途則限定必須用在小孩身上,台銀一九九七年這份合約恐有瑕疵,可透過法律程序訴求無效。
律師康存孝表示,「銀行將未成年列為連帶借款人,是對小孩不利行為」,他認為該份借款合約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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