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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陳先生問: 律師陳政宏答: 勞保金改支付方式(二) 若對一百八十萬元債權不爭執,讀者可在清償一百八十萬元後,以假扣押原因消滅、已無保全必要為由,聲請法院撤銷假扣押裁定。(三)讀者也可依《民事訴訟 法》第五二七條,向法院提出同額擔保金或提存同額現金到法院,此時因假扣押原因已不存在,讀者就可聲請撤銷假扣押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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