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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小弟問: 律師林國忠答: 監護人代為受領身故者的父母仍健在,且有十四歲幼子一人,因其於身故前已與配偶離婚,故前妻不算得請領保險給付第一順位之人,所以就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死亡給付部分,應由身故者的父、母與兒子三人,平均分配保險給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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