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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許先生問: 律師侯冠全答依 我國《民法》第364條第1項規定:「買賣之物,僅指定種類者,如其物有瑕疵,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而即時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此 外,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如果讀者是在收到字幕機7天內,發現瑕疵並與廠商聯絡,其實可當場要求廠商無條件退貨。 應直接另寄新品廠商雖曾解釋,他們和與郵局另有運送糾紛一事,才無法交付其所買受的產品,但讀者依前述法條規定,本來就可要求廠商不要等運送糾紛解決,也不要等原來的字幕機修復,而是直接另寄送另一個同型號且無瑕疵的新字幕機給你。 讀者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歡迎來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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