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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章先生問: 律師林峻義答: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6條的第2款及第3款規定,社區大樓管理委員會的職務內容,的確包括「維護、修繕共有及共用部分」、「維護公寓大廈及其周圍之安全及環境」等事項。 循他法找出肇事者但讀者的愛車車頭及保險桿,是因被他車撞擊而受有損壞,也就是說,監視錄影設備簡陋及損壞,不是造成讀者愛車受損的因素,而且就算監視錄影設備正常及警衛日夜輪值,應該也都沒辦法避免讀者停在停車場的愛車被他車撞壞。 讀者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歡迎來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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