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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謝小姐問: 律師施宣旭答: 難請求剩餘財產舉證內容至少須包括購屋時簽署的買賣契約、購屋資金支付明細及證明、該屋實際使用收益證據、房屋稅或地價稅繳稅資料,甚至是您對房屋修繕證明等。除書面資料外,購屋時洽商的相關人士,例如仲介、前屋主等,亦可作為證人,請求法院傳喚證明。 讀者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歡迎來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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