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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課程夾帶信貸合約 將修法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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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補習班課程若簽立分期信貸合約,解約時易有糾紛。圖為民眾諮詢補習班課程。

【投 訴組╱台北報導】課程夾帶融資信貸合約,欲退費難如登天!2012年8月華爾街美語短期補習班無預警倒閉,受害者超過500名,許多受害者報名課程時曾簽 信貸合約,學費動輒逾10萬元,後續接獲融資公司催款提告,苦不堪言。不過金管會銀行局、教育部已公告新制及著手修法,禁止補習業者轉介學員簽立金融商品 契約,或要求止付,以遏止歪風。
金管會銀行局已正式公告,將於5月18日正式生效的「遞延(預付)型商品或服務無法提供時之消費性貸款處理機制聲 明書」,強制規範業者須提供聲明書,一旦商品或服務無法繼續提供(業者破產、歇業、遭撤銷公司登記),消費者可向銀行申請暫停付款、不得送聯徵、不可催 收,若審核通過,就可免繳後續款項。

最快8月上路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副司長李毓娟表示,《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增修條文,明令禁止補習班轉介學生簽立金融或融資商品契約,違者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若修法順利最快可望於8月正式生效施行。
消 基會董事長張智剛強調,簽立合約攸關切身權益,消費者可主張合理的審閱期,不要輕言放棄,更指出,若信貸附帶要求簽立本票,可能導致當事者日後遭人據本票 聲請強制執行,非常不利。新北市主任消保官許宏仁則提醒,不論購買何種商品,當事人應慎重評估還款能力,以付現或刷卡為宜,遇爭議可申請止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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