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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玉瑩╱台中報導】律師尤榮福兩年前受委託處理一起土地糾紛案時,取得對造被告李易洋為作擔保,所拿出的面額七百二十萬元本票。去年一月,尤竟起貪念指示助理李心儀將名字改成「李易洋」,再到銀行開戶並持本票到銀行兌付,詐領七百二十萬元得手。台中地檢署昨依詐欺罪起訴尤、李二人。 稱保障當事人權益律師尤榮福昨委曲說:「真正詐欺的人應該是李易洋,我只是想保障我當事人權益,檢察官不起訴他,反而起訴我,實在很不公平。」李易洋昨聯繫不上,不知其回應。 領完後又改回本名豈料檢方偵辦期間,尤竟起貪念,起訴指出,去年一月尤指示事務所助理李心儀(三十一歲),到戶政事務所改名成李易洋,再到銀行開戶並兌付本票,將七百二十萬元現金匯入李心儀新名字「李易洋」帳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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