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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S問: 律師林富貴答:法定遺囑分為自書、公證、密封、代筆及口授遺囑等5種,沒有所謂的錄音遺囑,而口授遺囑是指立遺囑人因生命危急或其他特殊情形,不能依其他方式立下遺囑時,可指定2個以上證人在場,口授遺囑內容後,由見證人其中一位筆記,並簽名為證,單純錄音不符法定遺囑規定,恐屬無效。 擅領遺產將觸侵占罪讀者的三姐過世後,兄弟姊妹可攜帶她的死亡證明書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除戶登記,並帶除戶謄本到稅捐處請領除戶人財產清冊,並申報遺產。 讀者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歡迎來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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